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欢迎访问寿县新闻网!
网站首页 > 寿县要闻 > 通知公告

寿县古城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3-10-08 16:39 来源:寿县新闻网 阅读次数:
[字体:  ]

广大市民朋友们:你们好!

  为持续改善寿县古城区人居环境,助力寿州古城创建国家5A级景区,决定开展寿县古城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请您自觉做到“十禁止、十倡导”:

  一、禁止在商铺门前私搭乱建、堆放杂物和安装水龙头;倡导自觉遵守“门前三包”规定。

  二、禁止商铺门前乱倒污水、泔水和垃圾;倡导爱护环境,环保减排。

  三、禁止占道或出店经营、摆设流动摊点;倡导规范、有序、文明经营。

  四、禁止乱倒垃圾、乱扔废弃物;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五、禁止乱写乱画、乱贴乱设小广告;倡导服从管理,自觉在县城管局设置的“公众信息栏”张贴。

  六、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倡导在规定区域有序停放。

  七、禁止共享单车随意停放;倡导在指定区域有序停放。

  八、禁止遛狗不牵绳、随处便溺;倡导依法文明养犬。

  九、禁止攀折花木、毁坏公共绿地;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自觉保护生态环境。

  十、禁止损坏公共设施;倡导爱护公物。

  美丽古城是我家,环境整治靠大家!广大市民朋友们,

  在寿县古城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你们既是受益者,也是参与者,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立即行动,规范行为,为整治工作助力,为寿县古城添彩,共建一个美丽文明繁荣、宜居宜商宜游的新古城!


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寿县寿春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8日

特 别 声 明

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寿县融媒体中心(寿县广播电视台)为寿县县域内唯一具有新闻采编、播出资质的媒体机构。寿县县域内,其他所有自媒体及商业媒体均不具备新闻采访、编辑、转载、发布等资质。

寿县融媒体中心所主管运营的媒体平台有寿县县委主办《寿州报》、FM101.2、FM105.9寿县人民广播电台,寿县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寿县发布”、“寿县广播”微信公众号,@寿县发布微博,寿县人民政府网站、寿县新闻网,寿县手机台APP,寿县融媒体中心抖音号等,是以引导群众、服务群众为宗旨的县域官方主流媒体的综合服务平台。

寿县融媒体中心所属媒体平台发布的所有信息,未经授权,禁止任何自媒体以任何形式转载,特此声明。

主办:寿县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寿县融媒体中心
地址:寿县国投大厦 邮编:232200 电话:0554-4027701 传真:0554-4032565
皖网宣备341201400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34120200039    皖ICP备05004200号-3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淮南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监督举报电话 0554-6678590

寿县新闻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入口 E-mail:shouxian-wz@163.com 电话:0554-4027860

涉企举报专区 涉“优化营商网络环境 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举报专区 涉网络暴力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涉未成年人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