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按照“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寿县积极推进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民生工程,围绕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基本医疗有保障”目标要求,规范有序实施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民生工程,不断完善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体系,大幅减轻贫困人口医疗支出负担。截至目前,健康脱贫兜底“351”补偿8293人次,补偿金额649.46万元。“180”补充医保补偿79173人次,补偿金额620.65万元。
一是制定方案,明确职责。联合出台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实施办法,明确部门责任,医保部门负责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医保申报审核确认和“351”“180”兜底保障费用审核审批;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筹集保障和监督检查;扶贫部门负责贫困人口识别的审核审批。
二是部门协作,建立台账。县医疗保障局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做好贫困人口参保台账,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标识精准,参保信息、享受待遇信息完整,对动态调整的新增贫困人口,及时发各镇确认,并在医保信息系统实时维护,确保新增贫困人口正常享受健康脱贫综合医保待遇。
三是健全机制,严格考核。建立健全绩效考评机制,严格对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工作督促检查。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挤占、挪用、套取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加快推进健康脱贫资金智能审核和实时监控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水平。
四是加强管理,提升效益。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临床路径管理与按病种付费,提高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绩效。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及费用管理,因患者及其家属个人行为导致过度医疗而发生的医药费用由患者自付;因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施治、用药等导致过度医疗而发生的医药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健康脱贫医疗专项补助资金不予支付。
五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电视、广播等广泛宣传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民生工程政策。结合工作实际,开展集中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彩页,入户走访政策宣讲,让群众能够了解政策。通过以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做好健康脱贫综合医保政策宣传工作,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寿县医保局 民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