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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法律援助为老年人撑起了“一片蓝天”

阅读次数: 作者:寿县民生工程 发布时间:2020-08-25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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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寿县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持“热心、耐心、细心、爱心”的服务观念,针对老年人的身体和心理等方面的特殊情况,为老年人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及时维护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为老年人撑起了“一片蓝天。”

       一、拓宽法律援助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法律援助的性质、受案范围、申请及办理程序等法律援助知识,让老年人更多地了解法律援助维权的基本途径。开展社会宣传,组织好广场咨询、发放援助卡、开办法律知识讲座等,集中开展助老维权法律宣传活动。在县城和农村老年人集中地的醒目位置装挂法律援助便民指示牌。组织上门宣传,根据城乡差别,编印学习材料,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送法进社区、进农村”等法律援助“六进”活动。

        二、建立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在25个乡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89个村委会、5个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聘请社区、村委会调解主任290人担任法律援助信息联络员,在县老龄办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各乡镇司法助理员和民政助理员担任联络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遍布全县扎根基层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体系,为老年人就近申请法律援助提供方便。

       三、 降低法律援助受理门槛。将赡养纠纷、婚姻、财产继承分配、医疗、消费维权等老年人常见法律问题列为援助事项。重点关注和努力满足孤寡、残疾、失能半失能、高龄、留守以及空巢老人的法律援助需求,对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放宽经济条件审查,扩大受案范围,对进入诉讼阶段的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协调法院,做好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衔接工作。

       四、 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老年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定期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机构、老年大学(学校)等老年人集中地开展上门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组织工、青、妇、老等社团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多种形式的助老惠老法律援助服务活动,与高龄、残疾、重病失能、空巢老人结成帮扶对子,开展长期志愿服务活动,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法律服务需求。(王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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