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乡自5月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至今,通过动态管理和专项治理,共取消农村低保4户15人。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2人,将“关系保、人情保”消除在萌芽状态,惠民政策的落实、干部作风等方面有了明显的改进,取得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中的阶段性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为使专项治理工作取的实效,乡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分管副乡长为副组长,其他包村乡班子成员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全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周密安排部署,强力推进专项有序开展。及时召开各村党总支书记、民政专干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并制定了八公山乡深入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治理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治理时限,明确了各村主体责任,确保了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全面自查自纠,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为保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开展工作。一是加强低保政策培训。5月26日在乡大会议室举办了各村民政专干低保政策培训,进一步明确了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动态管理等重要环节,使各村民政专干在核查时有据可依。同时,通过村(居)公示栏、宣传栏、政务信息公众平台、上门宣传等方式,把政策和办事流程广泛告知群众。二是全面复核。要求各村在复核时要严格按照我乡工作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工作,认真检查低保申请受理、入户调查、审核、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等关键环节及分类核查、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等政策执行情况。通过查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看是否存在“关系保”、“人情保”、“ 政策保 ”、“应保未保”等问题;查低保家庭户籍档案,看是否存在“骗保、多保、死亡人员吃低保”等问题;查家庭经济状况,看是否存在“富人吃低保”问题;查低保户一卡通资金到位情况,三是注重人工核查和信息比对。对全乡原有低保户、新增低保户挨家逐户逐人进行走访,确保“三走到”即:每个村走到、每个村民小组走到、每户走到,重点核实申请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收入和财产,如实填写《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登记表及授权书》,通过信息平台进行核实,确保了低保对象的准确度。四是规范低保动态管理。根据寿县民政局印制的《寿县社会救助工作手册》相关要求,在核查中,进一步明确了村民政专干责任,要求要有主动发现意识,对于家庭困难对象要主动帮助申请救助,对于家庭条件发生变化,超出低保保障标准的对象,要及时上报取消,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同时,完善了低保对象相关资料,实行一户一档,分类施保、信息化管理,做到了资料齐全、管理规范。五是落实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制度。在核实中,严格落实《寿县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制度》,凡与低保经办人员、村(居)干部有近亲属的,必须实行备案,严防“关系保、人情保”现象发生。
(四)畅通信息化渠道,推进信息系统应用
严格按照县社会救助工作领导组的要求,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对所有在册低保对象进行了入户核查,并通过寿县民政社会救助系统和救助核对系统进行全面复审和全部人员信息核对,低保申请审核审批流程全部通过系统完成。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临时救助都按要求完成按月月结并及时上报。
(五)做实基础工作,确保无“漏保、错保”人员
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以来,我乡就一致强调做实基础工作,增强主动发现意识“应保尽保”决不允许有“漏保”现象发生。通过3个多月的核查核实和专项治理,各村都能够按照要求,对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了集中排查登记,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及时纳入了低保保障范围,无“漏保”人员。
(六)压实基层责任,注重监督指导检查
民政工作重点在基层、对象在基层、落实在基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乡担负着重要使命,为此,我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特别注重对各村工作的督导检查,重点检查100%入户调查落实情况、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制度落实情况、社会救助系统使用情况、低保动态管理情况等,压实了基层责任,使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