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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多措并举提升基层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阅读次数: 作者:寿县民生工程 发布时间:2020-10-14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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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寿县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法律服务获得感为出发点,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多措并举,扎实提高基层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使法律援助工作切实起到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基层百姓解难的作用。

一、规范受理程序,提升法律援助服务。发挥全县各法律援助工作基层站点作用,依托站点司法干警、村级法律顾问等办理授权委托事项,以代办制减少当事人奔波。改进窗口服务,以来访人员对窗口接待的服务态度进行满意度评价,督促窗口值班人员改进服务。 明确主办责任人职权,完善法律援助接待流程,从文明服务承诺入手,抓好规范化管理,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提高接待质量。

二、完善援助措施,提高法律援助效率。对乡镇低保、五保、残疾、重点人群等逐一登记造册,建立信息库;对于老年人、妇女儿童就人身损害赔偿、赡养扶养、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的,简化办案程序;对涉及农民工工伤赔偿、追索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等申请法律援助的,一律优先办理,促进基层和谐稳定发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影响。精心准备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利用传单、宣传栏等方式,深入宣传法律援助工作;结合“送法下乡”、“送法进企业”等活动,采取上门走访、分发资料和现场咨询等形式,广泛开展现场法律援助咨询;加强与各单位的联系沟通,增强法律援助影响力。

四、建立反馈机制,严格法律援助监管。建立法律援助服务质量通报制度,将受援人来访,电话回访,结案回访,办案中好的做法、存在的问题,案件受理数,卷宗归档等情况,进行搜集整理,然后反馈通报给各法律援助站点,要求各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对通报中指出的问题,限期整改。

五、创新工作方式,取得法律援助成效。加强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的有机衔接,将人民调解融入法律援助工作中,按照“调解优先、调援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使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鲁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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