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用好医保参保人的“保命钱”,按照国家、省、市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要求,寿县医保局积极开展医保协议医疗机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
一、成立组织,制定方案。成立寿县打击欺诈骗保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落实。制定《寿县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安排部署,积极动员。召开全县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组织30余家协议医疗机构收听收看全省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下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1月-2020年5月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明确“两机构一账户”工作目标任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医保窗口、定点医药机构发放医保政策问答宣传册、宣传单3万多份;全县300余家协议医药机构悬挂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条幅及LED电子屏条幅,张贴宣传画,近20家有条件医疗机构利用医院公共大屏幕循环播放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动漫;在城区交通要道树立打击欺诈骗保户外广告牌,在国投大厦循环播放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动漫及打击欺诈骗保电子宣传条幅;通过寿县政府网等媒体开展宣传报道,营造氛围。
四、强化督查,整改规范。结合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县医保局分六组对全县52家协议医药机构及250余家村卫生室开展欺诈骗保全覆盖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整改。通过大数据,县医保局对贫困人口看病次数较多医疗费用较高进行筛查,并联合县卫健委委托专家对县医院、中医院及部分县外医疗机构部分患者住院期间病历进行核查,对核查发现违规费用按照程序进行扣减。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两机构、一账户”专项检查,由县纪委纪检组牵头,卫健、财政、医保等部门参与开展专项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机构的医保诊疗行为。
今年以来,县医保局对县内26家,县外18家违规医疗机构进行处理,追回违规资金491.91万元,暂停医报结报服务医疗机构3家,欺诈骗保司法移送案件3起。通过打击欺诈骗保行动,寿县2020年上半年全县农合基金支出同比下降12.47%,其中贫困人口补偿支出同比下降15.5%。
(医保局 民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