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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组织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活动

阅读次数: 作者:寿县民生工程 发布时间:2021-02-01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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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按照省市安排部署积极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活动,将法律援助与脱贫攻坚无缝对接,为困难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打造新时代优质的农村法律援助民生工程。

一、加强宣传,提高知晓率。通过“一村一法律顾问”、送法下乡等深入基层活动对法律援助的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法律援助的条件和步骤进行广泛的宣传。借助综治宣传月、安全宣传月等活动开展专项主题宣传,制作横幅、标语、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纪念品,并面对面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对群众提出的法律咨询进行解答,引导有需要、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积极寻求法律援助。同时,在各行政村通过宣传栏、放置宣传资料、村广播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工作,使村民真正知晓并及时享受法律便民服务。

二、畅通渠道,加强协调对接。建立法律援助与精准脱贫攻坚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实行司法、民政、财政、扶贫办无缝对接,通过召开季度调度会和联络员会议,搭建联动平台。构建县、乡镇、村(社区)站点纵向到底的三级网络体系,将法律援助的触角延伸至矛盾纠纷发生地。以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中心,各村司法调解员作为法律援助联络员,不断加强辖区内的信息交流与共享,确保困难群众第一时间得到援助。组织2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每月进行一次日常排查,特殊时期进行集中排查、典型案件进行重点排查,及时发现不稳定因素的苗头、隐患。尤其针对年底农民工群体性讨薪案件、工伤伤亡事故增多的趋势,做到提前排查,提前介入,第一时间组织援助律师赶赴现场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三、完善服务,提升工作效能。扩大农村法律援助范围,将涉及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假农机具和坑农害农等与农村农民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将“互联网+农村”模式下的新型三农纠纷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确保农村法律援助无空白、无死角。实行农民群众办理法律援助“优先办理”“即时办理”制度,对情况紧急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即将超过仲裁或诉讼时效的、必须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法律援助案件,可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法律援助处理农村农民纠纷采取灵活的、多元化的方式化解矛盾,尤其是涉及农民赡养纠纷、抚养纠纷、离婚纠纷、物权纠纷和相邻权纠纷等纠纷类型,做到以调为主。

四、及时回访,完善反馈机制。加强涉农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批、指派、监督四项重点工作。明确涉农法律援助案件各个阶段办结时限,细化会见时询问笔录的内容,详细了解案情,仔细分析争议焦点,及时告知受援人诉讼风险及救济途径。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执行难问题,实行执行阶段提前介入制度,由同一律师继续承办,最大限度的保障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并通过庭审旁听、案卷检查、收集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反馈意见及受援人电话回访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王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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