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寿县司法局多措并举,切实加强针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工作,并取得较好的效果,得到了当事人家属赞同和社会一致好评。
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结合鲜活案例,采取法治课堂、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援助进校园”主题活动。积极与各部门联系,大力开展送法进校园、进(村)社区等活动,宣传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未成年人增强法制意识,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加强县法律援助中心与未成年人权益和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突出做好未成年人维权工作。对未成年人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遵循“优先安排、优先办理、优质服务”的“三优”原则,指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规定凡是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申请,一律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对于未成年人的申请,法律援助工作站可以先承办再申请,以节省工作时间。
依托12348法律服务热线,认真解答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咨询。开辟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积极做好法律援助提前介入。关爱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对身体、心理有缺陷的未成年人、留守学生未成年人等给予特别的关爱,强化心里疏导和消除标签影响,激励未成年被告人对前途有信心。同时明确办案律师自觉把做好法治教育工作作为法律援助的重要内容,对承办的每件辩护案件的未成年人及时进行教育,使有过错的未成年人知法守法。
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机制,对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指定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第一时间指派律师,律师第一时间介入,及时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一方面要求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法律工作者认真做好案件的审阅、调查和开庭准备工作,另一方面对群体性或影响较大、较复杂的未成年人案件,指派律师或基层法律工作者承办后,法援中心工作人员指导或协同办理。同时,法援中心随时网上跟踪案件办理情况,实行全程督办,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柏跃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