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寿县司法局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为契机,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不断优化工作举措扎实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作,切实把温暖的法律援助服务送到人民群众的心里。
一、创新宣传形式。运用新媒体技术,围绕重点人群和时间节点两个重心,整合宣传载体、创新宣传形式、形成宣传声势,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公益品牌形象。开展优秀案例评选、司法部案例库案例编写、信息报送等活动,实行月统计、季通报、年表彰。
二、加强便民服务。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拓展服务内涵,提升服务质量。深化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体平台以及热线平台融合发展,优化法律援助工作流程,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审查。推行电话或者网上预约办事,一次性告知受理案件需要准备的材料,让困难群众办事提速,让工作人员办案提效,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完善指派制度。注重从源头上保证案件质量,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指派具有3年以上刑事辩护执业经历的律师担任辩护人。对未成年人案件指派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生理特点的律师担任辩护人外。其它案件,根据案件性质类型、律师专业特长、受援人意愿特点等,合理指派承办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援助服务,确保指派及时有序,提升受援人满意度。
四、落实监督机制。通过旁听案件审理,直接监督律师办案情况通过电话回访受援人,了解律师办案情况、受援人的评价,坚决杜绝和严肃查处懈怠办案、索取财物等违法违规现象。通过走访案件的承办机关,定期走访听取他们对法律援助承办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办案质量。通过个案的有效监督起普遍的警示作用。 五、加强经费管理。严格落实民生工程经费保障,及时足额支付办案、值班补贴,提高律师等承办人员积极性。加强经费监督管理,规范账目设置,严格支出范围,确保经费足额合规使用。(柏跃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