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法律援助刑事全覆盖工作,从根本上保障刑事案件审理程序的公平和当事人的基本权利,寿县司法局采取多项措施扎实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 一、提高群众知晓率。在重要节点和集市点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条幅、发放《法律援助条例》和宣传单(册)等多种形式,向当地群众普及法律援助常识,设立咨询台,现场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鼓励和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援助手段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明确工作职责。明确检察院、法院通知辩护职责,使被告人知悉相关权利,检察院、法院及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符合条件的被告人提供辩护。维护了刑事案件被告人的法定权利,让每一个当事人都能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切实发挥法律援助在民生工程中的积极作用。
三、加强协调配合。为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要求,建立工作站,专门召开由公安机关、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局以及律师参加的会议,研究建立与公检法机关的协调配合机制,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四、提升办理质量。确定专人负责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管理工作,及时回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征求他们对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律师反馈,从而使援助工作亮在面上,体现法律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利用回访的形式向承办案件的侦查人员、检察人员以及法官征求对律师办案的意见和建议,改善律师办案环境和提升律师办案质量。
五、强化队伍建设。组建一支由执业2年以上的优秀律师组成的刑事辩护律师团队,加强刑事法律援助骨干律师办案力量。同时针对刑事法律援助案件量激增的情况,深度整合援助律师资源,以刑辩律师库和律师事务所指定相结合提高指派速度和办案效率。
六、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实现“六统一”,即统一审查受理、统一立案编号、统一安排指派、统一跟踪监督、统一案卷归档、统一补贴发放。(鲁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