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司法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着眼点,形成维权与教育、预防与矫治并重的工作模式,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是构建服务网络。组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形成了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为主体,法律援助志愿者积极参加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依托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受理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大大方便了基层青少年就近申请法律援助。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结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等节点,组织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等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开展宣讲,在校师生现场接受法治教育,提升青少年依法维权意识。
三是强化维权合力。加强司法、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相关职能部门合作,在乡、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通过在公安、检察院、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提高维权合力,打造部门衔接无缝化,为青少年提供优先、便捷的法律服务。
四是提升工作实效。重视对青少年生存权、受教育权、健康权等基本权利的保护,坚持做好刑事、民事案件辩护和代.理,建立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回访制度、旁听庭审制度。(时应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