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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培育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阅读次数: 作者:寿县民生工程 发布时间:2021-09-17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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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培育壮大脱贫地区特色产业,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寿县加大政策扶持,健全产业链条,补齐要素短板,培育和支持特色产业发展,拓展产业增值增效空间,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支撑。

一、出台特色产业持续发展政策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工作要点》(皖农办函〔2021〕372号),因地制宜,结合寿县资源禀赋,制定《寿县2021年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工作意见》(寿农〔2021〕55号),明确稳定并加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扎实做好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实施工作,大力实施“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切实加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指导服务,防范应对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风险。

二、制定特色产业持续发展措施

(一)为切实抓好“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工程,制定出台了《寿县2021年“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一是对自主发展特色种养业的脱贫户和边缘户进行补助。按鼓励发展、能补尽补的原则,对自主发展特色种养业的脱贫户和边缘户进行奖补,符合奖补对象的自种自养脱贫户或边缘户每户合计奖补不超过4000元。二是奖补带动脱贫户较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带动脱贫户劳动者不低于5人,在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期间,每个劳动者务工收入不低于5000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每带动1人奖补2000元标准进行奖补。三是实施到村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项目。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简称“衔接资金”)和涉农资金中统筹安排实施到村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村集体资产管理,收益归村集体所有。

(二)开展“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工作。印发《寿县“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寿财金〔2021〕98号),采取“3+N”一体式“防贫保”综合保险,即:特色农产品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险(以上3项为必选项)+若干民生保障“菜单式”自选保险(包括基本生活保障保险、家庭财产损失保险、教育升学补贴保险、履约保证保险项目)。具体由市农险办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的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寿县支公司承保。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和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广播、电视、一封信、宣传单等传统媒体,借助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广泛深入开展“防贫保”综合保险政策解读宣传,提高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引导自主自愿参保,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查调研指导

县农业农村局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各乡镇要严格遵守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涉农统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落实镇、村主体责任,履行监管职责,增强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规范开展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落实。通过督查、调研、指导,压实了工作责任,整改了发现的问题,明确了发展目标,加快了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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