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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做加法”提升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水平

阅读次数: 作者:寿县民生工程 发布时间:2021-11-16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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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部署,寿县从2012年起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21年,寿县落实三项“加法”,着力提升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水平,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落实“中央膳食补助+1”标准。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等文件规定,自2021年9月份起,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膳食补助标准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1元,即由原来的每生每天4元提高到5元。我县采取提高菜品质量或增加菜肴种类等方式,由学区管理中心按每生每天5元标准,统一制定并实施营养餐带量食谱,切实做到荤蔬食材优质新鲜、种类多样、搭配合理、营养均衡,价值不低于5元,确保中央膳食补助资金足额“吃”进学生嘴里。

落实“县财政补助+100”标准。目前,我县共有257所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实施食堂供餐。为确保学校食堂供餐正常运转,县财政每年预算500万元补助食堂供餐学校;从2021年起,县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在原来预算基础上增加100万元,即每年投入600万元补助食堂供餐学校。县教体局根据各校实名制学生数等因素,实事求是地把600万元分配给各公办学校,用于食堂工人工资、设备维修等运转,有力保障了营养餐食堂规范运营。

落实“明厨亮灶+互联网”标准。为加强食堂监管,我县按照省市市场监管部门要求,投入资金300万元,完成了全县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建设。2021年,我县强化“明厨亮灶”升级管理,在原来的基础上,再次投入资金200万元,完善各校“明厨亮灶”设施设备,并接入互联网,使各校食堂成为可视、可知的阳光厨房,确保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全部实现“明厨亮灶+互联网”智能化管理目标。

(寿县教体局   李孔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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