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司法局以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宗旨,以“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为目标,以打造“温暖法援”品牌为主线,全力开创法律援助工作新局面。
一、政策宣传到位。将法律援助作为法治宣传的重要内容,通过宣传栏、发放宣传单、放映微视频等形式,提升法律援助政策群众知晓率。在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时,向受援人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法律素养,增强法治观念;重点走访部分低保困难户、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家庭,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纪念品,讲解法律法援民生工程相关政策,现场解答法律咨询,提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社会知晓率。
二、指导服务到位。坚持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法援中心、公检法工作站坐班制度。建立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等困难群众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指定专人负责、简化程序、快速办理。
三、案件监管到位。制定出台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和技术规范,统一设计印制法律援助审批手续和卷内格式文书。完善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制度,落实质量跟踪检查制度,推动建立以案件质量为导向的差别化案件补贴机制。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案件旁听庭审工作,并从案前沟通、案中监督、案后回访等三方面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进行全程监督,规范援助律师对援助案件的办理程序,不断提高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
四、沟通协调到位。引入受援人监督机制,加大对办案环节的督查,提高办案质量和受援人满意度。联合人社、民政、公安、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制定预案,提前介入,为农民工提供便捷、快速的维权通道。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沟通和协调,组织召开法律援助联席工作会议,提高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和办案比例。(鲁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