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法律援助被列入民生工程以来,寿县不断强化各项措施,以提质增效推进高质量发展,已连续7年超额完成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了受援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明确监督措施,实行责任追究,确保法律援助机构和办案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县法律援助中心切实履行组织实施职责,认真做好受理、审查、指派、支付办案补贴、考核等工作。县法律援助中心与相关部门、单位密切协作,结合各自自身职能,支持配合法律援助工作,形成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合力。
注重宣传引导。结合“12·4”法治宣传日、“法律六进”“江淮普法行”等专题活动,深入宣传《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发放宣传品的方式,广泛宣传法律援助的条件、范围、申请方式和联系方式,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知晓率。充分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传播法律援助品牌。发动受援人参与法律援助公益宣传,通过案例和法援工作中的感人事迹、先进典型,扩大社会影响。
细化监管措施。县法援中心持续在开展法律援助创先争优和质量评估工作中下功夫,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稳步提升。安排专人通过法律援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卷宗抽查等方式监测各单位办案情况,每月采集一次数据,进行通报;对落后的单位,下达督办通知,限期整改。对一段时间内个别单位进展不快、质量不高的,现场督导,督促拿出解决方案。
引入社会监督。邀请专业法律工作者、群众代表等参加法律援助案件庭审旁听,全面了解承办律师的办案水平和服务态度,促进社会对援助律师的监督,提高办案质量,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引入第三方评估方式,以中立的身份,从专业的视角,对受援群众进行电话调查,重点调查律师办案态度、执业规范、群众满意度等。
(王帮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