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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要点

阅读次数: 作者:寿县民生工程网 发布时间:2018-06-27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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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是我县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关键一年,全县美丽乡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全面落实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建设目标,把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作为深入实施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具体实践,作为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的重大任务,全面推进美丽乡镇建设、中心村建设和自然村环境整治,协调推进产业发展、社会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务求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的突破。

一、目标任务

(一)全面完成2017年度美丽乡村建设任务。6月底前全面完成大顺镇、炎刘镇、三觉镇、众兴镇、保义镇、堰口镇、窑口镇、安丰塘镇、板桥镇、丰庄镇、涧沟镇、双桥镇和陶店乡等13个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以及小甸镇邵店、三觉镇张岗、众兴镇新店、堰口镇刘圩、安丰塘镇安丰、丰庄镇魏胡和陶店乡桃园等7个省级中心村建设任务,确保顺利通过省美丽乡村建设考核验收;同时,全面完成2017年度10个市、县级中心村和140个市、县级自然村庄整治建设任务。

(二)加快推进2018年度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全面开展2018年度大顺镇九井、瓦埠镇小楼、小甸镇古楼岗、炎刘镇石埠、堰口镇许寺、陶店乡湖滨、窑口镇陈圩、板桥镇上郢、隐贤镇后圩、正阳关镇谭套、丰庄镇庄台、涧沟镇张郢、双桥镇申桥等13个省级中心村规划建设,10月底前全面完成工程建设类任务,所有建设项目12月底前完成建设进度70%以上;同时,启动实施9个市、县级中心村和115 个市、县级自然村庄整治建设。

二、建设内容

(一)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建设。主要内容是开展“两治理一加强”:

1.治脏行动。合理配置保洁员和垃圾箱(桶),乡镇建成区道路沿线、背街小巷、镇村结合部、集贸市场、河沟渠塘、居民小区、公园广场、公共厕所、建筑工地和学校周边等区域垃圾及时清扫、处理,无暴露和积存垃圾,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卫生长效保洁,按照户收集、村或保洁公司及时清运,送至垃圾发电厂处理。疏浚河沟渠塘,并及时护坡,做好绿化,实现水体清澈,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无明显漂浮物。结合集贸市场、公园广场等公共活动场所和服务半径要求,改造现有公共旱厕,合理布局水冲式公厕。家庭旱厕要全部改为卫生厕所,推广使用水冲式厕所和三格一体式化粪池,消除露天粪坑和简易茅厕。

2.治乱行动。治理乱搭乱建,严格按规划规范建房审批,加强违法建设整治,建立违建台账,依法拆除违法建(构)筑物。治理乱停乱放,建设导行设施和停车场地,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治理乱摆乱占,纠正占道摆摊、店外经营现象,集中清理、规范经营车辆维修店、建筑材料堆场、废品收购站等。治理乱拉乱挂,整治主次干道杆线,规范店招广告、过街横幅,治理乱涂乱画,整治墙体、店面等非法小广告、标语等。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不断提升乡镇建成区通达水平,贯通和改善主干道,修缮破损路,整治低洼路、烂尾路,打通断头路和背街小巷路,完善路灯、信号灯、交通标识等安全提醒设施,形成安全、畅通的路网。合理规划新建或改造集贸市场、雨污水管道。通过集中供水方式,安全饮水普及率达到100%。因地制宜改造或修建综合性文化设施和室外健身场所。加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绿化水平,重点强化道路沿线、城镇出入口、空置地块等节点绿化,以乡土树种为主,植绿见绿,见缝插绿,大幅增加乡镇绿量,乡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

各乡镇在“两治理一加强”的基础上,结合建设总体规划,突出重点区域、重要节点和重要路段,加快推进生活污水处理、弱电下地、沿街建筑立面改造、环境景观等综合整治,通过采取委托执法、派驻执法等形式推行综合执法等,确保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有明显改观,全力打造一批环境宜居、特色鲜明、管理规范的美丽小镇。

(二)省级中心村建设。主要建设内容有十项:

1.垃圾处理。合理配置保洁员和垃圾箱(桶)、垃圾房、垃圾收集和清运设备,及时清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废料。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按照户收集、村或保洁公司清运,及时送至垃圾发电厂处理。

2.安全饮水。结合“十三五”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现中心村自来水使用100%全覆盖,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不断提升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3.卫生改厕。加快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或改造步伐,消除农村露天粪坑和简易旱厕,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100%。

4.房前屋后环境整治。整理规范电力、通信等各种线路杆线,有序堆放杂物,实现村庄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

5.道路畅通。结合乡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通村主干道路拓宽改造,路面宽度达到4.5米以上,村内主、次干道路全部硬化,实现中心村入户道路有效硬化,不断提高农村畅通水平。

6.污水处理。以分散处理为主,通过分户式、联户式的办法,采用整体式粪池、三格式粪池、沼气池等简易处理技术,就地生态治理。各中心村要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集中处理,靠近城镇污水集中收集系统的村庄可以接入城镇系统集中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

7.河沟渠塘疏浚清淤。整治疏浚河沟渠塘,及时护坡、绿化,加强桥涵配套,实现水系畅通、水体清澈、彰显特色。

8.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按照因地制宜、资源整合、简易适用的要求,利用现有设施,结合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农民文化乐园等项目,统筹改造、共享或建设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面积符合要求,具备社区服务、图书室(农家书屋)、文化活动室功能。实现通信、宽带、有线电视村村通,提高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

9.村庄绿化。大力开展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庭院和村庄周围绿化,以乔木、乡土树种为主,灌木为辅,倡导自然式种植,推广小菜园、小果园、小竹园、小药园、小花园等,改善村庄生态环境,确保村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村庄建成区范围内道路、河渠绿化率达90%以上。鼓励有条件的中心村创建“省级森林村庄”。

10.村庄亮化。在村庄主干道和公共活动区域,利用多种方式安装简易路灯,进行适度亮化,确保满足实际需求。

各中心村在完成以上十项建设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建设规划,积极推进雨污分流、室外体育文化场所建设,努力打造田园特色,认真落实长效管护机制,确保村庄和村庄周围自然景观优美,村容村貌较好。

(三)市、县级中心村建设。主要围绕“基本版”进行建设,重点按照省级中心村建设内容中的垃圾处理、安全饮水、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等5项基本要求安排建设内容。

(四)自然村整治。重点安排在沿高速、国省道和重要县道两侧。可与乡村振兴、乡村旅游、“三大革命”、“三线三边”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主要整治内容为:

1.清理垃圾。清理村内公共场所、主次干道及两侧、房前屋后、闲置宅基地等垃圾,清理村内卫生死角,合理配置垃圾箱(桶)。强化村庄日常保洁工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2.清理“两乱”。清理乱堆乱放,清理自然村庄内公共区域、道路两侧、绿化带、沟塘边、房前屋后等区域柴草垛、杂物堆、垃圾堆、粪堆、土堆及砖瓦石块等废弃建筑材料。清理乱搭乱建,拆除村内简易棚舍、“趴头屋”、残墙断壁、露天粪坑和简易茅厕、废弃敞露禽畜圈等脏乱差场所,敞亮村内空间。引导、支持群众美化庭院。

(五)产业发展。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深化“一村一品”示范村创建,发展各具特色的专业村,中心村主导产业产值占总产值达50%以上。支持有条件的中心村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休闲农业产品,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确保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

(六)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贯彻落实《安徽省农村文明创建行动纲领(2017-2020年)》,积极开展文明户、“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好家风好家训”和道德评议活动,推动农村乡风民风美起来,传承和保护乡村非物质文化,弘扬乡村特色文化。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集市、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各类群众性创建活动,丰富广大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广泛开展农民普法教育,确保中心村治安状况良好。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资金投入保障。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50万元用于2018年度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各乡镇要认真编报项目,先行启动,加快推进,确保专款专用,确保用足用活资金。进一步加大财政以奖代补力度,建立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专项资金分配制度。大力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县直各相关单位要积极把涉农项目资金向美丽乡村建设倾斜,县直单位项目资金整合到位情况和到联系乡镇开展指导帮扶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评范围。要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发挥村(居)委会、村民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作用,建立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推行自选、自建、自管、自用的农村建设管理机制,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引导农民筹资筹劳,依靠群众力量建设美丽家园。

(二)完善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实行督查排名、调度考核和年度总评制度,坚持美丽乡村建设“五个一”工作机制:县委、县政府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美丽乡村建设推进会;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每月督查调度一次;县四个班子领导每季度观摩一次,与工业经济和重点项目同时调度、打分;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两月考评排名一次;县美丽乡村办对乡镇不定期督查,每月通报一次。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乡镇报账、国库集中支付制,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以及县乡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住户适量付费相结合的公共设施管护、卫生保洁经费分担机制。创新公共服务方式,积极运用市场化办法,向社会购买垃圾收运处理、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通过整合力量、派驻人员等方式,加快推进行政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下移,进一步深化乡镇综合执法。

(三)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联系乡镇的县领导每月要深入联系乡镇一次,督促检查美丽乡村进度,帮助指导解决具体问题。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把美丽乡村建设摆上重要位置,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一线指挥,每周要深入现场调度一次;分管负责人要加强协调,每天深入现场督查进度;班子成员和村(街)干部要划片包干、全力参与。县直有关部门要围绕年度建设任务,深入联系乡镇实地指导,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统筹和谋划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年度工作,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完善督查调度;县文明办牵头负责落实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和农村精神文明等工作;县住建局牵头负责落实全县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建设标准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村选址布点及污水处理和改水改厕等工作;县财政局牵头负责落实专项资金,整合涉农项目资金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工作;县农委牵头负责落实现代农业建设、农村二三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等工作;县国土局牵头负责落实农村土地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供地保障及中心村选址土地性质把关等工作;县环保局牵头负责落实乡镇政府驻地和村庄环境改善提升及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导等工作;县林业局牵头负责落实实施农村绿化的规划指导和绿化的提升等工作;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落实实施客运站建设、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和治理乱停乱放等工作;县城管局牵头负责落实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乱搭乱建、乱摆乱占、乱拉乱挂、乱涂乱画治理等工作及农村积存垃圾清理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统计和业务指导等工作;县水务局牵头负责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河沟渠塘整治工程等工作;县发改委牵头负责落实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事业发展、建立健全农村公共事业长效管理机制等工作;县委组织部牵头负责落实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工作;县文广新局牵头负责落实乡镇综合性文化活动场所及村图书室(农家书屋)、文化活动室(广场)等农村文化场所建设,指导农村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县体育局牵头负责落实室外健身广场建设,指导合理配置健身器材和灯光设备;县移动、电信、联通公司和安广网络寿县分公司,负责乡镇弱电整治的规划设计、材料配备、施工建设、入户使用和废弃杆线的拆除等工作,同时负责未弱电入地街道的杆、线整治工作等。

(四)完善督查考核制度。继续实行县四个班子领导和县直有关单位分乡镇帮扶督查调度工作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帮扶指导,对工作滞后、进展缓慢的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对不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视情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县委、县政府继续把美丽乡村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将省、市、县年度考核验收结果,作为分配补助资金的主要依据,对代表全县接受省级考核验收并取得较好成绩的自荐点所在乡镇,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分别一次性奖励200万元,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在乡镇和县直单位中,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和6万元。其中,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每人按奖金总额的15%奖励,剩余奖金按贡献大小奖励给有功人员,不得平均分配。对获得一等奖的单位,分管负责人和美丽办主任经县组织部门考核优秀的,优先提拔重用;对获奖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美丽办主任,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直接确定为年度优秀(不占单位年度优秀指标)。在全县范围内评选15名年度美丽乡村建设先进个人给予表彰,每人奖励5000元,并记三等功一次。对年度考核最后一名且得分低于85分的乡镇,县委、县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县政府作书面检查;对代表寿县接受省级验收,导致全县美丽乡村工作排序在皖北片区位列后两名且得分最低的乡镇,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引咎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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