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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寿县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阅读次数: 作者:寿县民生工程 发布时间:2020-06-12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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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印发《寿县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体系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寿县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贯彻落实。

 

 

 

中共寿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寿县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办法

 

根据《淮南市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办法》(淮农〔2020〕63号)文件精神,为组织实施好我县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民生工程项目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提升农产品质量、保障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为目标,以打造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为契机,按照“政府主导、部门推动、立足现有、因地制宜”的原则,通过推进“三品一标”农产品快速发展和推进优化农产品质量追溯,完善农产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全面实行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推行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等措施,为农产品质量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20年,新培育16个以上“三品一标”农产品和13个以上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的农产品实现追溯,推动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入驻国家或省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探索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区块链追溯应用3家以上。

三、建设内容

(一)新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

1.依据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标准和“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行业标准,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

2.“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有效使用质量追溯二维码标识标签,及时将产品信息上传至国家或省追溯管理信息平台;

3.具有包装能力的“三品一标”农产品实施“带证上网、带码上线、带标上市”。

(二)推动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入驻省追溯管理信息平台。

1.推动规模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农业行业或省地方标准开展标准化生产,实行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

2.推动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的农产品入驻国家或省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填写主体信息,上传证明材料,提交入驻申请等;

3.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的农产品有效使用质量追溯二维码标识标签,带码上市。

(三)推动规模以上种植养殖生产经营单位入驻省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名录信息化数据库,推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

对规模以上种植养殖生产经营单位(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入驻平台管理,建立种植养殖生产经营单位名录和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信息化数据库。

(四)开展区块链追溯应用。

1.探索采用区块链技术推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优化升级;

2.积极推动获证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采用区块链技术实施追溯。

四、实施方法

(一)实施主体。“三品一标”认证、认定或登记的生产经营单位;规模以上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技术支撑单位,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

(二)奖补条件。获得“三品一标”认证单位证书取得时间须在2019—2020年度内,且2019年未享受过省民生工程奖补政策,奖补企业按获证日期先后顺序确定;营业执照注册地须在寿县辖区内;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在国家或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追溯平台成功注册,有效使用质量安全追溯二维码标识标签,将其产品生产经营信息实时上传至国家或省级追溯平台;2019—2020年度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三)奖补标准。依据省财政奖补资金金额,结合我县目标任务:

1.无公害农产品获证单位建追溯系统奖补4万元(含复查认证),绿色食品获证单位建追溯系统奖补5万元(含续展)、有机食品获证单位建追溯系统奖补5万元(再认证补助2万元),农产品地理标志获证单位建追溯系统奖补10万元。同一基地获得多项认证的,实行就高奖补原则,不重复奖补。

2.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建追溯系统奖补2万元。

3.获证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采用区块链技术实施追溯奖补2万元。

4.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新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规模以上种植养殖生产经营单位上传农产品生产经营信息至国家或省级平台、实现产品质量追溯所需软硬件设施设备的购置及维护。

(四)奖补程序。实施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并提供认证证书、使用国家或省级追溯平台上传产品生产经营信息、销售产品使用的追溯码等资料,经核实后,再进行奖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作为该项民生工程实施的牵头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工作落实。县农业农村局、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密切协调沟通,建立会商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有关问题。

(二)落实管理责任。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民生工程项目管理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要制定项目实施管理方案,建立健全追溯工程补助项目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加强项目检查和监管,加强人员培训。

(三)规范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项目经费使用管理要求,落实经费使用方向和补助标准,建立相应资金使用管理制度。项目实施单位要建立资金专账,确保专款专用,规范使用,项目实施取得实效。

(四)严格项目管理。加强项目管理,强化项目资金审计。年终实现项目审计,包括项目资金投向是否合理,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是否合规合法,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等。实施单位要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档案管理,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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