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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圆满完成2020年秋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

阅读次数: 作者:寿县民生工程 发布时间:2020-09-29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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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扎实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民生工程,已完成2020年秋学期义务教育贫困学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打卡发放资金376.23万元,惠及10099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学生8802名,实现了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全覆盖目标任务。

一是完善政策,确保资助全面性。按照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学生生活补助政策的通知要求,我县及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细化措施、严明政策要求、评审认定程序、补助标准。将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家庭低保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确保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生活费补助全覆盖,重点关注受疫情影响的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和因洪灾受损家庭学生。

二是强化宣传,确保资助精准性。县教育体育局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同时,积极推进教育民生工程宣传工作,通过召开义务教育学生资助专题会议,布置安排全县中小学校利用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宣传栏、主题班会等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让资助政策家喻户晓。同时利用中小学校学籍管理系统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进行学生信息比对,力求资助对象精准,确保建档立卡家庭贫困户学生资助全覆盖。

三是规范程序,确保资助公正性。县教育体育局分类细化不同类型学生认定办法,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建档立卡学生直接从扶贫系统中登记录入,无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非建档立卡的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家庭子女、农村特困供养学生以及孤残、烈士子女,由家长或学生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或佐证材料,由所在村(社区)盖章确认,学校民主评议。所有拟资助学生名单在校公示一周,无差错和无异议后上报县教育体育局。教育体育局汇总审核全县数据,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保障资金,确保资助及时性。县财政局根据县教育体育局审核确认的人数,按照中央和县级财政资金分担5:5比例,足额保障县级配套资金。按照寄宿生小学500元/生·期、初中625元/生·期和非寄宿生小学250元/生·期、初中312.5元/生·期的标准所需资金及时拨付专户,并由县财政局委托农商银行打入贫困家庭银行卡。各校在资助资金发放成功后,及时告之家长到附近农商行查询或领取。我县资助资金的及时发放,有效助力了精准脱贫。

五是加强督查,确保资金安全性。县教育体育局适时开展明查暗访,对因工作不力、核实贫困学生享受对象不准,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或对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学校负责人和当事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同时,教育体育局设立咨询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投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确保资助对象精准、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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