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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法院集中执行再亮剑 累计到位金额38.2万元

发布时间:2026-08-31 16:19 来源:寿县新闻网 作者:严翠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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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8日,寿县法院开展“徽动执行”集中执行,聚焦涉民生、涉金融等重点案件,以雷霆举措重拳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截至当日下午5时,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12人,依法拘留3人,张贴失信海报4处,达成执行和解8件,执行完毕案件2件,查封1处被执行企业的生产流水线设备,累计执行到位金额38.2万元。打出了执行声威,取得阶段性成效。
  清晨6时,寿县的街巷仍笼罩在一片宁静之中,法院大楼前警灯闪烁,36名执行干警、8辆警车整装列队。“出发!”一声令下,干警迅速登车,兵分数路,奔赴执行现场。
  大顺镇,一起行政处罚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孟某因销售不合格肥料,被县市场监管局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1100元、罚款25000元的行政处罚。孟某不服,依法提起诉讼,但其诉讼请求被法院依法驳回,判决生效后,孟某仍不履行。法院于2026年2月裁定强制执行,前期已从其微信账户扣划18201元,余款17899元迟迟未付。行动当天,法官上门查找时,孟某丈夫称其外出打工,法官在附近食品加工厂找到孟某并带回家中沟通。面对法官释法和拘留决定书,孟某及丈夫态度消极,拒不配合。就在被带回执行局途中,孟某丈夫主动来电,表示已筹齐余款并打入指定账户,案件至此顺利执结。
  寿春镇九龙村,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执行案件标的额13.5万元。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法官成功将“00后”被执行人朱某拘传到案。考虑到双方均年纪尚轻,为减少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未来发展的影响,法官耐心组织双方协商。起初,申请人要求当日先付5万元,余款分期;朱某则表示仅能先付2万元。经法官多轮居中调解,最终由朱某提供担保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朱某当日支付2万元,2026年8月31日前支付3万元,剩余8.5万元于10月31日前全部履行完毕。该案以和解方式取得阶段性进展,法官也将持续跟进后续履行情况。
  双桥镇梨树村,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则显出另一番“闹剧”。被执行人王某与妻子袁某曾于2021年、2022年先后两次向银行借款30万元,均按期还清。2023年5月,王某再次贷款30万元,到期后却未能偿还。夫妻二人声称该笔款项实际被转交袁某远房亲戚袁某某使用,而袁某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被刑事拘留。法院判决王某夫妻偿还本金及利息,但二人始终以“钱不是自己用的”为由拒不履行。执行法官多次当面释法,明确告知其在贷款合同上签字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但王某夫妻对“签字即担责”的法律规则存在认知偏差,仍执意要求法官“找袁某某要钱”。经反复劝说无效,法官依法将王某送拘。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既有效震慑了失信行为,也体现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接下来,寿县法院将持续保持执行攻坚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灵活运用拘传、失信惩戒、限高等强制措施,紧盯和解协议后续履行,跟进督办,确保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    


  (初审:王夏 责编:赵鸿冰 终审:陈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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